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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长方集团)股票索赔:涉嫌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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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13 13: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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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长方(维权)(长方集团)涉嫌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5年1月10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方集团、*ST长方)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长方集团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4月,长方集团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李迪初等人持有的深圳市康铭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康铭盛)60%股权。康铭盛作为长方集团子公司,纳入长方集团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2月8日,长方集团与李迪初等29名自然人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购买康铭盛35.7454%股权,李迪初等人承诺2018年、2019年、2020 年度康铭盛净利润不低于1.25亿元、1.40亿元、1.55亿元。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康铭盛上述行为导致长方集团披露的 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我局拟决定:对长方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长方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ST长方股票,且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ST长方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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